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合同专用章(2)用印范围内合同的签订,提高用印审批效率,根据《中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(中大办字〔2016〕16号)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结合用印审批工作中发现的常见问题,后勤保障部就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合同订立。用印审核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送审的合同仍存在补签现象,即在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补签书面合同。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事先订立合同,防范因合同签订不及时而带来的法律风险。
二、关于信息填写。合同名称应当用语规范、表述准确。合同金额应与合同文本中保持一致。合同文本中的签订日期需盖章时填写,合同份数的约定应不少于四份。
三、关于材料上传。申请人应按照《中南大学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指导意见》(中大资字〔2019〕9号)的规定确定供应商并上传支撑材料。当合同金额达到20万元的修缮工程合同还应上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资信等有关材料。
四、关于审批流转。申请人在完成基本信息填写、用印材料和支撑材料的上传后,应提交用印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。审批过程中,若律师出具审查意见,申请人应按要求修改并在“修改情况”表单中作出回复。
五、关于合同用印。申请人在用印流程走完后应及时用印。用印时,合同经办人需携带合同文本(供应商签字并盖章、合同经办人或合同负责人在空白处签字)、用印审批表、合同经办人校园卡。
特此通知!
后勤保障部
2024年3月15日